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茜)日前,廣州市環保局組織召開了廣州市光輻射環境管理立法的專家論證會、行政相對人座談會。記者獲悉,未來在廣州建玻璃幕牆要先環保論證。目前,廣州針對光污染的首個政府規章——《廣州市光輻射環境管理規定》(暫定名)已經進入第二輪征求意見階段,有望年內出台。其中提出,要劃定不同的光環境控制區;並加強對建築物使用玻璃幕牆的管理,重點區域使用玻璃幕牆要開展光反射論證;鼓勵城市景觀照明實施集中控制,統一開閉時間等。
  據瞭解,近年來市民對光污染問題的投訴逐漸增多,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對越秀區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北京路商業步行街、農林下路商業街和中華廣場商業區的水平照度全部偏高,尤其是新大新公司門前拱廊的照度值嚴重超標,是上海《城市環境(裝飾)照明規範》的60倍。記者瞭解到,針對高樓玻璃幕牆帶來的光污染,國家已出台文件禁止使用反射度過高的幕牆玻璃。而晚上的光污染主要來自霓虹燈的照射,這屬於人工光源,是冷光源範疇。而與其他城市比較起來,廣州夜晚的霓虹燈更多更亮,光污染也更嚴重一些。
  今年市環保局牽頭專門成立課題組,起草了《廣州光輻射環境管理規定》。該課題組的主要參與者李明光表示,最關鍵的是應該劃定光環境控制區。對玻璃幕牆的光污染問題該如何管理呢?李明光告訴記者,廣州正在制訂《管理規定》,其中針對玻璃幕牆會有很多較為嚴格的規定,“會劃定不同區域,例如,像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天然暗環境是禁止使用玻璃幕牆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借鑒上海的經驗,在重點區域的建築使用玻璃幕牆時,需要由環保部門組織光反射的環境影響論證。”
  此外,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造成了光污染將如何處罰呢?李明光透露:“該規章對違法行為設置了全面的處罰條款,分別由環保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實施處罰,處罰最高不超過10萬。”  (原標題:廣州將加強玻璃幕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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