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楊德合)買了新房,收房時卻發現廚房竟然沒設計煙道設施,這讓劉女士等業主非常鬱悶:“我們買的是住宅啊,沒有煙道讓我們怎麼做飯?”
  >>業主:廚房未設計煙道,空調外掛機設計在室內
  2013年上半年,劉女士在位於朱雀大街南段與青松路交會處西南角的融尚第十區買了一套小戶型,“6700多元每平方米,總價42萬元多。”劉女士介紹,今年4月30日,開發商通知讓收房,當她趕到售樓部提出先看下房子再履行手續,卻被拒絕。
  “我就自己先上樓去看,有人已經收了房,就去別人的房子看看。”劉女士說,她買的是29層07戶型,當她到一家與自己相同戶型的房子里看時,發現新房廚房沒煙道,“這是住宅啊,我們買了房子是要居住的,這讓我們怎麼做飯?總不能每天在外面吃吧?”
  劉女士隨後瞭解到,她所買的1號樓共計32層,1-3層為商場,其餘29層每層37戶,每層只有4戶靠邊的戶型有煙道,其餘戶型均沒該項設計。也就是說有近千套新房沒有煙道,其業主將遭遇和劉女士一樣“做飯難”的困擾。
  6月4日下午,記者隨業主王女士進入該樓16層07戶型房,王女士已經收房,正在裝修,但煙道的問題讓她如鯁在喉。該戶型的廚房設計在一進門的位置,寬兩米多,上方牆壁上沒有任何煙道設計或預留。“按照設計,這個戶型的空調外機箱竟然是放在室內的,這樣的設計也不合理吧!”王女士說。而在28樓11號戶型內,業主吳女士一臉無奈地站在廚房,該戶型的廚房同樣沒有煙道設計。
  >>開發商:正與設計方尋求解決方案
  劉女士等業主先找到小區物業交涉此事,工作人員稱需要找開發商;可到售樓部找開發商,卻屢次吃閉門羹,“總是找不到他們的負責人,置業顧問也是愛理不理的。”
  在業主們提供的購房合同上,房子的出賣人是陝西迪普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小區所在地塊規劃用途為住宅,商品房的用途為公寓。
  “當初買的時候,銷售人員明確說沒有天然氣管道入戶,因為提前告知,我們都表示接受。但廚房一直說是有的,而且從未提及沒有煙道,這不是欺詐嗎?”4日下午,數十名業主來到售樓部討說法,售樓部負責人榮先生出面與業主交涉。
  榮先生表示,當初房屋設計中就沒有煙道,因為1號樓是公寓性質,“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一定要設計煙道。”而他們接到業主反映後,也正在協調設計方,爭取儘快解決。
  昨日下午,有業主致電記者稱,開發商要求每個業主簽署一份增設煙道的委托書,明確將免費為業主增設煙道。“開發商這樣做不太妥當吧,他們的房子設計有缺陷,應該自我完善,咋能由業主委托?”業主質疑道。
  >>規定:高層建築每個防煙分區應分別設置排煙口
  那麼作為住宅使用的房屋應不應該設計煙道呢?
  記者瞭解到,所謂煙道,是指廢氣和煙霧排放的管狀裝置,住宅煙道是指用於排除廚房煙氣或衛生間廢氣的豎向管道製品,也稱排風道、通風道、住宅排氣道,是住宅廚房、衛生間共用排氣管道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
  住宅小區豎向設置通風管道,可提高通風管道的排風能力,改善室內空氣質量,還可以避免私自亂排污的現象,和因為亂開孔造成的牆面破壞。
  早在2006年,國家建設部發佈《住宅建築規範》國家標準,其中明確強調廚房應設置爐竈、洗滌池、案台、排油煙機等設施或預留位置。而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1999中也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而根據《高層建築防火排煙設計規範》規定,當用隔牆或擋煙垂壁劃分防煙分區時,每個防煙分區應分別設置排煙口,排煙口應儘量設在防煙分區的中心部位。  (原標題:業主面臨“做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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